特殊選才
招生名額 3
特殊選才資格:
須符合以下所列資格之一:
- 參加國際或全國性或縣市外語競賽獲獎,並持有證明者。
- 就讀高中職外語班,成績優異,如全民英檢、多益、雅思等官方舉辦英文能力檢定 成績並持有證明者。
- 參加高中職外語相關競賽表現優良,如全民英檢、多益、雅思等官方舉辦英文能力 檢定成績並持有證明者。
- 符合經濟弱勢資格(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)且外語成績優良,如全民英檢、多益、 雅思等官方舉辦英文能力檢定成績並可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者。
- 其他能展現該領域能力表現之有利審查資料或證明文件者。
招生對象
特殊才能、不同教育資歷:
- 境外臺生
- 新住民及其子女
- 實驗教育學生
- 經濟弱勢學生
- 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
優先錄取不同教育資歷學生(含境外臺生、新住民及子女、經濟弱勢學生、實驗教育學生)1名。
考試項目:書面審查
113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簡章,網站連結:請點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