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擴大辦理全年學生實習方案」
- 2019/01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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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擴大辦理全年學生實習方案」
(請參閱附加檔案: 108E000165.pdf)
(請參閱附加檔案: 108E000165-E01.pdf)
(請參閱附加檔案: 108E000165-E02.doc)
(請參閱附加檔案: 108E000165-E03.xlsx)
說明:
一、依台灣高速鐡路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月4日1080000023號函辦理。
二、實習期間:108年7月1日~109年6月30日。目前辦理全年實習的合作方式,不接受單一學期之申請,為全職實習故不可返校上課。實習期間均必須為在學身份。
三、資格: 觀光、運輸、外文、企管相關學系之大三或大四在學學生。
四、工作時間:依該公司勤務班表規定,需輪值早、晚班。
五、工作地點:
(一)站務員:高鐵沿線12個車站(擇一,依志願序分發)。
(二)服勤員:高鐵南港站、高鐵台中站、高鐵左營站(擇一,依志願序分發)。
六、檢附相關資料及報名表等,欲報名者,請將所需資料於1月28日前,送業務承辦人:諮商暨職涯輔導組 吳美華編纂彙整,分機:2350。
學生事務長 林俊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