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注意事項
- 2018/01/09
- |
- 刊登人員:王渝婷
一、註冊繳費單寄發時間
1、舊生註冊繳費單郵寄時間:1月底。
2、日間部及進學班轉學考新生,註冊繳費單併教務處入學通知單郵寄。
3、境外生註冊繳費單不郵寄,由境輔組轉發。
4、倘未收到註冊繳費單,可自行上網列印,網址:https://school.ctbcbank.com,或洽詢財務處(02-26215656轉2067)。
二、註冊繳費單繳費方式及期限
1、繳費方式:(1)信用卡(轉學考新生,不提供信用卡繳費通路)
(2)四大超商繳款
(3)ATM 轉帳
(4)持本單至中信銀或郵局櫃檯繳款
(5)繳費期限後,請持單至學校出納組繳納現金。
2、繳費期限:至107/2/23止。(轉學考新生,請依教務處規定報到註冊日前完成繳費)
3、107/2/26早上9:00起開放網路註冊查詢,網址: http://www.ais.tku.edu.tw/stureg
【※繳款紀錄須3個工作天始完成匯入註冊系統】。註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教務處網頁「最新訊息」查詢。
三、學雜費尚未補繳者,請持補繳單【若無補繳單,請先至財務處G401室補單】儘速前至出納組【淡水校園B304室、台北校園105室、蘭陽校園CL318室繳費】,始可完成106(2)註冊作業。註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教務處網頁「最新訊息」查詢。
四、加退選後補繳及退費事宜:註冊繳費單係暫繳費用,俟開學加退選截止日後1個月,請留意系所公告通知,再辦理差額補繳或退費;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延修生,若補修學分數達10學分(含)以上,則必須補繳原系所全額學雜費差額。依「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」第十五條第五款「學生退選課程,如已逾全學期上課達三分之一時(107/4/9),其依規定應繳交之學分費不予退還。」
五、舊生欲辦理休、退學及106(1)已畢業者或入學資格不符之新生,請勿繳費。
六、學雜費收費標準、學生休、退學退費標準,公告於「財務處網頁/學雜費業務」
(查詢網址:http://www.finance.tku.edu.tw/main.php)。
七、學雜費業務承辦人:戴品慈 分機:2067。
財務長 陳叡智